各高等学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近期在考察清华大学时对广大青年的深情寄语,引导激励大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主办,由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浙江在线、浙江教育报刊总社等单位协办。
二、活动主题以“百年风华正茂,‘浙里’青春最美"为主题,挖掘、培育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大学生,通过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扩大“十佳大学生”的影响力、感召力,营适全省高校努力学习践行“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的浓厚氛围,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精神文化品牌,为创建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先行省和示范区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我省普通高校2021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目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脱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果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四、实施步骤(一)推荐报名(2021年4-5月)。各高校按照自愿原则推荐候选人.本科高校可报2人浙江大学4人)、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人.(二)组织评选(2021年5-6月).1初步评审。对各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初选,遺选30名大学生作为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入围候选人.2.宣传发布。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各高校宣传阵地,介绍与宣传“十佳大学生"入围候选人事迹,并开展网络投果。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议会,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提出省“十佳大学生”获奖人选及提名奖建议名单。
4组委会审定。召开组委会会议,评选确定省“十佳大学生”人选,公示人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真正做到“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评、大学生学。
(二)请各高校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上传至浙江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网站(http://szx-j.hdu.edu.cn/)。(见附件1,联系人,沈蔡娴0571-87713562、1S167186632)材料包括:中报表(见附件2, PDF 格式上传)、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PDF 格式上传)、照片2张(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照片均在500K以内,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各校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省教有厅宣教处联系。联系人:王鑫、丁晓,电话:0S71-88008723、88008953,电子信箱: xjcarjedugovcn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1年4月29日